可办理公共交通卡所有业务:
1、轨道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徐家汇站、莘庄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2、轨道二号线:中山公园站、静安寺站、陆家嘴站、世纪大道站、龙阳路站、广兰路站、淞虹路站、娄山关路站 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3、轨道三号线:曹杨路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4、轨道四号线:大连路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5、轨道八号线:人民广场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
6、轨道十号线:虹桥2号航站楼站、虹桥火车站站 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18:30)
可以退卡:
1、退卡只限普通卡。底卡性能完好且卡面完好、卡体无损的,押金全额退还,底卡由本公司收回。底卡不能使用或卡面、卡体损坏的,底卡由本公司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2、卡面卡体损坏是指出现刻划、弯曲、折叠、断裂、折痕、破损、涂写、粘贴异物、严重污损、印制图案、缺边、缺角、分层、打孔、湿水软化导致卡受损等现象。
3、卡内余额不足10元的,当场可以全额退还;卡内余额高于10元(含10元)且累计低于2,000元的,应凭购卡凭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
4、一次退卡金额累计大于2,000元(含2,000元)的须前往指定地点,凭购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在扣除5%的退金手续费后予以退还,采用预约方式的可当场退还,未预约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扩展资料
使用注意
1、上海公共交通卡内充入资金的有效期已从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根据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2012年颁布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购买使用须知》规定,上海公共交通卡有效使用期限是指自前一次充资日起5年内,该卡可以正常使用。
2、超过5年期限没有充资无法继续使用,但只要在任意网点,充入以10元为单位的整数(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免费办理续期,即可重新激活。如果将卡内资金通过移资至另一张卡也能继续使用。
用卡优惠
1、乘坐公交可获优惠
乘客持交通卡在开通优惠范围线路内的公交空调车内支付车费,在120分钟内换乘第2辆优惠范围内的空调车可优惠1元。
2、地铁换乘公交可获优惠
在开通优惠范围的公交车和地铁之间,乘客持交通卡支付车费,在120分钟内乘客由公交换乘地铁或者由地铁换乘公交均可优惠1元。(如使用的公共交通卡为特种卡片,并已经享受了特殊的优惠票价,如保通卡等除外)
3、乘坐地铁可获优惠
一个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乘坐地铁,当月累计消费满70元后,即可享受9折优惠,直至本自然月结束为止,下个月将重新进行计算。
4、乘坐轮渡可获优惠
一个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交通卡乘坐轮渡满20次后,可享受8折优惠;消费满40次后恢复原票价;消费满60次后可再次享受8折优惠;一个自然月内每张交通卡最多的优惠次数不超过60次。
5、乘坐磁悬浮可获优惠
乘客持公共交通卡乘坐磁悬浮可享受8折优惠,即单程40元。
参考资料:
法律分析:全国通用交通卡上海可以去陆家浜路1298号和九江路609号交通卡服务网点以及地铁22个自营网点可售,20元一张。
法律依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应用范围和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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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钧号的签约作者“左丘鹏志”
本文概览:可办理公共交通卡所有业务:1、轨道一号线:上海火车站站、徐家汇站、莘庄站周一至周日 (上午7:30-22:00)2、轨道二号线:中山公园站、静安寺站、陆家嘴站、世纪大道站、龙阳...
文章不错《上海哪里可以办公交卡?》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