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
有消息说2020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很多人对此都比较关注,那这个消息是真的吗?
要弄明白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出售出租车位,就是要看车位的权属是不是属于开发商,要搞清楚车位的权属,首先要明确车位的法律性质。
从《物权法》相关规定来看,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从《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来看,还有一种特殊的人防工程改造车位,这种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平时使用权属于建设者。
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条文第二款、第三款分别规定了专有车位和共有车位。
长远看车位是买还是租
现在市面上比较常见的车位使用方法就是买车位和租车位,那长远看车位是买还是租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也是分为两派的,买的起车位的人觉得车位和房子一样紧缺,因为买房子几乎在刚开盘的时候就经常会有售罄的可能,那么车位也是一样的,而且车位这个东西还可以保值,毕竟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以后的车位就相对越来越少了,那肯定会有人拿着钱去买车位,这个时候若是你手里有一个车位,也可以跟着涨价从中捞一笔,当然有了自己的车位,还是很方便的,不用每天下班回来还着急忙慌的去找车位。
不过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只租车位更好一些,毕竟来说相对便宜一些,比如说你有十万块钱,一年拿出一万来租车位的话,那么剩下来的九万块就可以到别的地方去,相对于买了车位再往外卖,这种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再去挣钱而已。小编倒是觉得,如果说你能买得起一个二十万的车,那就没有必要在乎再花十万买一个车位了,毕竟自己买来的车位自己用起来比较踏实。
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
很多人为了方便停车。买了地下车位,但有人却说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1、现在就一小编所在小区的车位分析,负一楼的车位17万多,负二楼在14万左右,还要求一次性付款,有产权证,值得一提的是小区还有很多车位是没人买的,这就意味着是租用的,管理费和停车费一个月在500块左右,一年算下来是6000,如果按上述17万算,能停32年,人民币贬值等问题暂不考虑!
2、那么如果咱们现在不买车位,省下来的17万用来做理财,按年利率4.3左右来算,一年的就有接近7千块钱,这份用来租一个车位还是可以的。
3、如果说你能租到一个车位,或者是车位比较多的话,建议租就可以了。因为从买的角度来讲,其实很多时候不如租合算。同时地下车位也存在着不少的弊端,地下停车场的排水情况是否优良;车位的位置上方管线的多少以及距离车顶的距离;升降车位的宽度是多少等。
以上就是关于车位产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随着消费力的增加,很多朋友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基本都会选择多买一个车位,以备将来使用。不过最近有个朋友后悔自己代买了车位,不知道车位不签正式合同能不能退。我认为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可撤销的条约才能做出判断。
没有正式合同买车可以退款吗?
这个问题需要在两种情况下讨论:
1.未签订合同但已支付定金: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当交付、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存在损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情况;
2.全额购买但不签订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如果你全额购买车位,即使不签合同只需要交钱,房子(车位)的买卖仍然可以成立。因此,不能退回。如果退款,就意味着违反了采购合同。
买了车位怎么还?
这取决于合同中是否有可撤销的条约。如果没有,消费者退车位就是违约,需要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金额。当然,我们在购买停车位之前需要三思。
合同保证了消费者和销售者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在签署相关合同时,我们必须清楚地阅读条款。同时,不要相信口头承诺的附加条款,应该在合同中白纸黑字写出来。
百万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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